日期:[2015年08月06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15]

市区交通秩序整治吹响“集结号”

实现道路交通“行停有序、出行畅通”总目标
本报讯 (通讯员 王季冬 张本彦)为加强菏泽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改善交通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市交警支队吹响“集结号”,在市中华路、人民路、华英路、和平路、府东路、天香路、西安路、曹州路等市区主要路段打响市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百日会战”,促进市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明显提升,交通通行秩序明显改善,交通环境明显优化,实现市区道路交通“行停有序、疏禁规范、出行畅通”工作目标。
   严格规范车辆停放,健全停车长效机制。完善市区主次干道、支路、背街巷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配套新建、改建、扩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渠化、提升、改造交通瓶颈路口,规范完善市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严厉打击破坏交通安全设施行为,及时修复损坏的交通安全设施。
   加强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静态交通管理,提高车辆乱停乱放行为的发现率和查处率。对违反规定停车、驾驶员不在现场的,采取通过查询车主联系方式通知驾驶人立即驶离,联系不到驾驶员或拒绝立即驶离的,在车辆前挡风玻璃明显位置粘贴《交通违法停车行为处理告知单》,要求车主或驾驶人限期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加强机动车涉牌涉证,随意调头、变道,酒后驾驶,非机动车闯红灯、越线停车、逆向行驶、驶入机动车道,行人闯红灯、翻越护栏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和查处。加强对电动车的管理,加大对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依法查处非法营运行为。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规范、清晰、醒目、准确、完好的标准要求,对市区所有路口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灯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排查摸底,完成增设、修复、完善工作。并根据道路交通流量、流向变化,及时科学调整路口交通信号灯配置。
   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秩序规范整治,校门外50米内不得摆摊设点和有接送学生车辆。在校园路口站岗执勤,落实学生上、下学高峰期安全护送制度。依法查处、取缔搭载学生的非法营运客车以及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