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年09月14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6]

物业公司断了业主的电,您怎么看?

事发菏泽环翠苑小区;起因系部分业主不按时交纳物业费、电费
□牡丹晚报记者 邵建国
   9月12日,菏泽环翠苑小区的马先生致电牡丹晚报反映,因物业费和水电费交纳问题,物业公司把他们单元几户业主家的电给断了,严重影响了他们的日常生活,希望相关部门予以关注并尽快协调处理。
  现场>>突然被断电,冰箱冷冻柜抽屉里竟“积水”
   9月13日11时50分许,牡丹晚报记者来到菏泽环翠苑小区4号楼5单元,看到一楼电表箱的门上交叉张贴着两张白色封条。“家里现在没电,电动车都没法儿充电,生活很不方便!”住在二楼的业主高先生告诉牡丹晚报记者,9月11日晚9时许他回到家时,发现家里没电,考虑到室内电线设备没有问题,就到一楼查看电表箱,却惊讶地发现,电表箱被小区物业公司贴上了封条。
   除了高先生家被断电外,8号楼1单元5楼的马先生家也有如此遭遇。牡丹晚报记者刚走进马先生家,他就逐一拉开冰箱冷冻柜抽屉,气愤地说:“你看看,这盒子里的水!肉、鱼等东西都开化了,还能吃吗?!”他的妻子则说,没有电,白天还好些,一到了晚上,就麻烦了,自己做饭、孩子写作业等等,都要点蜡烛,光线又暗,对眼睛也不好。
   高先生和马先生介绍,目前小区被断电的住户一共有4户,他们的生活都受到了极大影响。
  物业公司>>个别业主长期不交电费,应其他业主要求才断电
   好端端的,高先生、马先生等业主家为何被断电?
   对此,菏泽环翠苑小区物业公司一华姓经理介绍,在公司今年7月26日进驻该小区之前,老物业公司有2015年1至6月份部分物业费、水电费未收齐。该公司接手后,负责代收这部分未收费用。在收取过程中,绝大多数业主非常配合,只有4号楼5单元、8号楼1单元的六七户不配合,导致电费未及时交到供电公司,于是小区在9月1日11时至18时被停电,影响了广大业主的生活。后该公司与供电公司协调,才恢复了供电。
   华经理说,小区停电事件发生后,许多业主都很有意见,强烈建议该公司对长期未交费业主予以断电。之后,该公司找来热心业主代表与未交费业主进行协调,但始终未谈妥。9月11日,物业公司决定对未交费业主停电,并提前张贴了《停电通知》。
   华经理表示,目前,该小区物业费价格非常低,只有0.4元/平方米;该公司服务热情周到,得到了绝大多数业主的认可。他说,这些未交费业主与老物业公司的矛盾不应转加给新物业公司,而应配合公司交齐费用。
  业主>>每月按时交费遭拒收,要求物业公司立即恢复供电
   对于物业公司的说法,高先生、马先生等业主并不认同。他们介绍,该小区老物业公司于今年1月擅自将物业费价格从0.35元/平方米涨至0.45元/平方米,他们认为不合法。于是从那时起,他们就按期到物业公司按原价格交物业费,但物业公司拒收,且拒收水电费。
   高先生、马先生等业主表示,目前,他们随时愿意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费和水电费,但物业费价格必须按照0.35元/平方米收。“我们又不是不交钱,咋能说断电就断电啊?!”他们还要求,物业公司应立即恢复他们的供电,并赔偿由于擅自断电而给他们带来的经济损失,否则他们将采取各种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
   牡丹晚报法律服务团成员、山东君诚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姚树密表示,本事件双方争议的焦点有两个,一是该小区几户业主不按新标准交物业费是否合法;二是小区物业公司停该几户业主的用电是否合法。
   根据 《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对于第一个问题,关键是看物业公司调整物业收费是否履行了法定程序。如果程序合法,即根据物业服务合同规定,履行了法定程序,经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超过三分之二成员出席,若人数过半且同意调整物业收费,物业公司的收费就是合法的,个别业主不能无正当理由拒交。
   对于第二个问题,专业经营机构或企业应当自行向小区业主收取服务费用,也可以委托物业公司代收,小区物业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代收费用,不得擅自断电。双方当事人如果认为对方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通过协商或者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