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年09月17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15]

逾期未检验车辆,一律不得上路行驶

我市召开运输企业交通安全约谈会
   本报讯 (通讯员 王季东)9月8日,市交警支队召开了全市运输企业交通安全约谈会,109家运输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约谈中,市交警支队与各企业负责人签订 《道路交通安全重大事故隐患企业整改责任书》,并要求各运输企业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9月20日前,迅速整改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问题,对企业逾期未检验车辆集中进行检验。逾期未检验车辆,一律不得上路行驶,对已达报废期的车辆尽快交售报废回收企业,并集中进行交通违法清零,督促驾驶人尽快处理交通违法。
   按照要求,各运输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意识,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对驾驶人、押运员、交通安全员等定期进行法律法规及安全行车教育,对经常违法的驾驶人进行单独“面对面”教育培训;加强动态监管工作,确保GPS定位系统全部在线、正常运行、监控有效,监控管理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及时发现违法问题并纠正;定期落实车辆安全状况检查,拒绝“带病”、拼装改装、逾期未检验等车辆上路行驶;严格驾驶人聘用管理,对存在严重交通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要解除聘用或调整驾驶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