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年12月07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3]
向城管队员泼粪,一男子被判刑一年
本报讯(记者 邵建国)今年5月29日,在菏泽市牡丹区曹州路一商业门市,城管队员在拆除违章搭建时,遭到黄某某夫妇暴力阻挠,多名队员被辱骂、打耳光以及泼洒粪便,执法车辆轮胎被扎破 (右图为本报此前关于这一事件的报道)。昨日,牡丹晚报记者从牡丹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被告人黄某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某某对依法执行公务的菏泽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实施辱骂、殴打,并往执法人员身上泼洒粪便,严重阻碍了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经鉴定,三名被害人损伤均属轻微伤。
被告人黄某某对指控事实不予供认,辩解其行为不属于占道经营,只打了一个人一耳光,咬了另外一个人,没用拳打执法人员,没骂执法人员。
牡丹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某以暴力手段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致三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某某对依法执行公务的菏泽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实施辱骂、殴打,并往执法人员身上泼洒粪便,严重阻碍了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经鉴定,三名被害人损伤均属轻微伤。
被告人黄某某对指控事实不予供认,辩解其行为不属于占道经营,只打了一个人一耳光,咬了另外一个人,没用拳打执法人员,没骂执法人员。
牡丹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某以暴力手段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致三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