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年12月31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16]
中央首次综合部署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七大任务力促“管”好城市

新华社消息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近日印发,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层面首次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做出专项部署。
   根据部署,到2017年底,实现市、县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领域的机构综合设置。到2020年,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完善,执法体制基本理顺,机构和队伍建设明显加强,保障机制初步完善,服务便民高效,现代城市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城市管理效能大幅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现有的城市执法体制和城市管理工作,已不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管理理念落后;法律法规不健全;管理方式简单;服务意识不强;执法行为粗放。意见从七个方面明确了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任务:
   理顺管理体制。框定城市管理职责边界;明确部、省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推进市、县城市管理领域机构综合设置;推行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下移执法重心。
   强化队伍建设。优化执法力量配备,严格执法队伍管理,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协管队伍管理,塑造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提高执法水平。健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规范执法办案制度,改进执法方式,完善监督机制,将城市管理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完善城市管理。提高市政公用设施运行能力,规范城市公共空间秩序管理,优化城市交通管理,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应急管理水平。整合信息平台,构建智慧城市。
   创新治理方式。通过推进城市管理服务市场化,推进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提高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提高全民城市文明意识,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
   完善保障机制。加强法制保障,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规范体系;加强财政保障,健全城市管理经费保障体制;加强城市管理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强化执法协作。
   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稳妥有序推进改革。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和综合考核制度,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推进信息公开,提高舆情应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