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年02月23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18]

盗犬百余只,卖给屠宰场

4人团伙盗藏獒、金毛等名犬,每斤只卖8元钱
笔者昨日从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获悉,警方本月破获一个由4人组成的盗家犬团伙。目前,郝某林等4人因涉嫌盗窃被刑事拘留,杨某等2人因涉嫌收赃被刑事拘留。
   去年12月以来,房山区琉璃河镇多个村庄发生家犬被盗案件50余起,被盗家犬主要以藏獒、金毛、狼青及其他大型犬为主,共计100余只。同时因该团伙盗犬引发的入室盗窃、抢劫案也偶尔发生,多名事主报案称家犬被盗的同时,家中电视、监控电脑等物品也被盗。针对此警情,房山分局刑侦支队成立专案组,全力侦破此案。
   2月1日,房山分局出动20余名警力,并在河北警方的配合下将嫌疑人郝某林、张某林、李某军、张某志抓获。
   经审讯,4人供述了自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间,多次结伙驾驶汽车流窜至北京市房山区、河北省涿州市等地,入户盗窃财物,抢劫、盗窃家犬的犯罪事实。
   据悉,嫌疑人郝某林等4人年龄均28岁左右,没有正当职业,近期一直以盗窃为生。由于农村多平房并习惯养狗进行看家护院,郝某林等人驾车走街串巷,听到有狗叫的院落便作为下手目标。若院中没有人便使用老虎钳将院子门锁剪断,使用狗夹子、套狗圈将狗套走,并进入屋内将电视等值钱的物品搬走。如果发现事主家安装有监控探头,便将电脑主机偷走,以防留下监控录像。
   如此大胆作案,也被事主发现过。此时郝某林等人便使用棍棒恐吓事主,因4人年轻力壮事主也不敢贸然行动,在僵持中郝某林等4人伺机逃跑。
   据嫌疑人交代,他们将盗来的家犬不管好坏均以每斤8元的价格卖给了霸州市的一个狗场,狗场将大多数狗屠宰后以狗肉形式进行出售。
   郝某林等4人每天最多能够偷狗10余只,两个月以来共计盗窃家犬100余只,每只狗平均50斤,共获利4万余元。
  张 宇 许明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