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年03月12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3]

菏泽城区三个小区经适房开始申请

申请者门槛降低,不再限制婚姻情况
本报讯(记者 赵德高)昨日,牡丹晚报记者从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获悉,菏泽城区康馨雅苑、滨河新城以及和谐家园三个小区的经济适用房开始申请。申请者门槛降低,包括户籍条件、缴纳保险年限、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年限等条件都有所放宽。
   据了解,市住建局从3月7日起,将康馨雅苑小区腾退现房及滨河新城、和谐家园小区房源向市区内符合2016年度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推出。其中康馨雅苑小区申请时间截至4月6日;滨河新城小区、和谐家园小区申请起始时间同为3月7日,截至时间暂未公布。
   户籍方面,在菏泽城区范围内或高新区、牡丹区建制镇驻地范围内,或者户籍未在上述范围内,只要在菏泽城区依法登记注册的单位 (包括各类经济实体、其他组织)连续工作并缴交各项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者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1年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税费,也可进行申请。
   今年的经适房申请条件中,首次打破了婚姻情况的限制,只要申请人年满18周岁以上,且同时满足其他条件,即可申请经适房。
   此外,2016年度菏泽市区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的条件还包含申请人与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关系;申请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0370元;申请人家庭在市区内无房产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