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年03月24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7]

“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被废止,对菏泽出租车市场影响几何?

有关部门:仅清理“僵尸规章”;当前我市仍执行《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菏泽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牡丹晚报记者 赵德高
  旧规废除,只是清理失效的规章
   施行了18年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在3月21日正式废除,不仅普通市民比较关注,出租车主管部门也一直注意相关信息。
   “《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废除,看似与我们的生活有很大的关系,实际上只是清理失效的规章。”3月23日,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次废止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
   办法》,是1998年由建设部
   和公安部联合制定的。
   2008年,出租车行业
   管理职能由住建
   部转交给交
   通 运 输部。交通部2014年出台了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内容基本是对《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修订。
   据了解,住建部制定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实际上不再执行,成了实质上失效的“僵尸规章”。此次住建部宣布废止旧的管理办法,只是按照国务院清理部门规章的总体部署,清理的其中一项而已。换句话说,这只是正 式 宣 告“僵尸”死亡,并没有太多内涵。
  出租车仍执行当前的管理规定和办法
   《城市出租汽车管
   理办法》被废止,“新办
   法”未出台,当前如何管理出
   租车?
   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2008年交通部接手出租车行业管理之后,先后出台了《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和《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对城市出租车经营权管理、出租车驾驶员的管理都有规定。同时,出租车实行的是属地管理,我市对出租车行业也专门出台了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我市出租汽车行业自1997年起步,截至目前,全市从事客运出租汽车企业29家,拥有客运出租汽车2739辆。随着出租汽车数量的增加,制定出台当地出租车管理办法,加强出租汽车客运管理,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十分必要。
   “2014年4月16日出台的 《菏泽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共八章三十九条4200余字,对出租车的经营行为、车辆、从业人员,及行业的监督管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对出租车驾驶员及乘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和规范,保证了出租车驾驶员及乘客的合法权益,便于下一步规范管理整个出租车客运市场。”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说,“《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变动,对我市暂时没有什么影响,当前我市仍执行《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和《菏泽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网约车当前被视为“黑出租”
  有人认为,《城市出租汽
   车管理办法》的废止或是为“网
   约车”的合法落地铺路。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2015年1月1日实施后,就面临网约车快速发展的新态势,出租车行业进一步深改的呼声水涨船高。为此,2015年10月,交通部发布了《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指导意见》及《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并向社会广泛
  征求意见。实际上,“住建部版”出租车管理办法的废止,
   与出租车管
   理乃至网约
   车管理“新
   规”未来
   出炉,没
   有直接相关的联系。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记者会上,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表示,近年来,网约车等新业态的兴起确实给乘客带来了新体验,同时也导致新旧矛盾交织、利益关系碰撞,甚至引发了一系列行业问题。在发展的过程中,在乘客的安全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都亟待解决。在鼓励创新的同时,必须趋利避害,规范其发展。
   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处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目前所谓的“专车”、“快车”等网约车,在交通运输部《网络约车管理办法》没有正式出台前,缺乏相应的行业监管和安全保障,在我市仍被视为 “黑出租”。运管部门查实后,将依法进行处罚。
  出租车要靠优质服务赢得顾客
  对《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废止,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出租车驾驶员,他们均表示基本上没有什么感觉。
   面对 《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即将落地,与打车软件竞争的处境,出租车驾驶员认为,只有加强自身的服务质量才能赢得顾客。
   “出租车是公共交通的一个补充,适合特殊人群的需要。网络预约出租车并不是说传统
   的出租车就没有市场了,只要咱服务好、热情周到,大多数人还是会乘坐出租车的。”出租车驾驶员周师傅对记者说。
   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认为,“打铁还需自身硬”是市场法则,每一名出租车驾驶员都要有行业自律性,要坚持行业操守和道德,这是他们最基本的尊严。自重自省自爱自律,充分发扬菏泽人热情好客的优良品质,相信一定能获得广大乘客和市民的理解和尊重,打开一片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