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年03月28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2]
市纪委再通报6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又有3人“大操大办”受处分

本报讯 (记者 周长天)昨日,牡丹晚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市纪委又通报了近期查处的6起典型问题。
   市纪委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这些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列为执纪审查重点,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对顶风违纪、巧立名目的“四风”问题,做到快查快结、从严重处,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
  ●菏泽市市政工程设计院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问题。给予市政工程设计院院长王明露党内警告处分。
  【大操大办】
  ●成武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副大队长兼一中队中队长白云礼为其儿子大操大办婚宴问题。给予白云礼党内警告处分。●牡丹区李村镇梨园行政村村主任张东锋大操大办其父三周年祭奠问题。给予张东锋党内警告处分。●巨野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刘贵霞大操大办婚宴问题。给予刘贵霞行政警告处分。
  【公车私用】
  ●定陶县地税局办公室副主任祝清华公车私用问题。给予祝清华党内警告处分。●东明县政协驾驶员王国强公车私用问题。给予王国强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