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年05月13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18]
公 告
杨建龙母亲,刘海霞现6月13日前看到通知后速来鄄城县什集镇民政所办公室商量杨建龙抚养一事,过后视为放弃抚养权,民政办将送杨建龙送至菏泽市儿童福利院收养。
电话:0530-2461001
冯所长:15163075388
201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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