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年05月19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17]
认尸启事
2016年4月21日19时10分许,在日南高速公路388公里+240米处道路南侧有一具尸体遭车辆多次碾轧。死者为一男性,身份不明,尸长约160CM,体态一般,黑色发长4CM,头顶部头发稀疏。上身外穿黑色拉链休闲夹克服,左侧衣襟挫破;下身外穿黑色单裤;脚穿黑色袜子。下腹部正中有一长9CM*0.7CM的纵行条状陈旧性疤痕,脚部及趾缝内可见较多黑色污垢附着。
请死者亲属看到本启事后速来我大队办理有关事宜。望知其身份者速于本大队联系。自本启事登报之日起30日内如无人认领尸体的,依法按无名尸体进行处理。
联系单位: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一大队事故科
联系人:高警官 时警官
联系电话:0530-3335920
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高速公路管理一大队
二O一六年五月十八日
请死者亲属看到本启事后速来我大队办理有关事宜。望知其身份者速于本大队联系。自本启事登报之日起30日内如无人认领尸体的,依法按无名尸体进行处理。
联系单位: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一大队事故科
联系人:高警官 时警官
联系电话:0530-3335920
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高速公路管理一大队
二O一六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