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年07月06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11]

以权谋房

位于浙江金华市区的一幢商务楼因房主银行贷款逾期遭法院执行拍卖。在房主对房屋评估价值过低提出异议的情况下,法院仍以3110万元将该商务楼拍卖。成交不到一年,新房主就在金华市二七新村区块改造工程中获得了1亿余元拆迁补偿。
   调查证实,在低价购买该商务楼并获得高额拆迁补偿的过程中,时任金华市二七新村区块改造工程指挥部副总指挥沈兆春的家人占有15%的股份,以此获利千万元。
   如此“快速致富”着实令人惊诧。贪官“以权谋房”,并非孤例,其危害绝不容小觑,必须重典整治。铲除贪官“以权谋房”的滋生土壤,完善机制,进一步强化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实有必要。不过,在法治理念日益深入人心的今天,不能仅止步于制度层面的严加防范,还必须运用法治思维,对贪官“以权谋房”之手套上法治的绳索,才能真正收到标本兼治之效。
   文/张智全 画/陶小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