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年07月09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7]

8.8万元“早产电池被查”

本报讯 (牡丹晚报记者 孟欣 通讯员 武亚非 鲁洪庆)6月28日,鄄城县市场监管局古泉市管所接群众投诉,查获了一车“早产”两轮电车电池,价值8.8万元。
   近日,鄄城县古泉市管所接群众投诉,称城区某店铺新进了一车两轮电车的电池,上面标注的生产日期是 “2016年7月1日”,明显是“早产”。古泉市管所工作人员接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摸底。经查,该店铺主要经营某知名品牌电动车专用蓄电池,在经营者新进的该批电池上,生产日期标却注为2016年7月1日,事实上,该批电池6月27日才刚到货。鄄城县古泉市管所对该批共200组价值8.8万元的“早产”电池进行了查封。
   目前,此案件正在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