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年07月30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2]

8名直接责任人受党纪处分,其中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市纪委对定陶区冉堌镇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进行通报
本报讯 (牡丹晚报记者长天)7月29日,牡丹晚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近期,定陶区纪委立案审查了定陶区冉堌镇朱楼村、秦王楼村、潘刘庄村、马邵楼村村干部违反群众纪律,套取、挪用扶贫资金,在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问题,分别给予8名直接责任人党纪处分和相应处理,其中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对7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冉堌镇朱楼村党支部副书记朱庆西违反群众纪律,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村委会副主任张景胜违反群众纪律,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冉堌镇党委责令其辞去朱楼村村委会副主任职务;村委会委员朱长学违反群众纪律,冉堌镇党委责令其辞去朱楼村村委会委员职务;负责朱楼村具体工作的村干部朱爱东、村委会副主任朱吉国二人涉嫌虚开发票套取、私分扶贫款数额较大,被移送司法机关,冉堌镇党委停止朱爱东负责朱楼村具体工作,责令朱吉国辞去朱楼村村委会副主任职务。
   冉堌镇马邵楼村套取扶贫款,给予村党支部书记韩宝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冉堌镇潘刘庄村套取扶贫款,给予村党支部书记刘吉亭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冉堌镇秦王楼村套取扶贫款,给予村党支部书记王现明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为强化责任追究,定陶区纪委给予冉堌镇南管区主任、秦王楼村包村干部贾克庆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冉堌镇西管区管区主任、马邵楼村包村干部高志敬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潘刘庄村包村干部张申军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朱楼村包村干部李庆春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潘刘庄村、朱楼村所在的东北管区管区书记赵效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冉堌镇经管站站长孟志强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分管此项工作的冉堌镇党委委员李胜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冉堌镇党委委员职务。
   打赢扶贫攻坚战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大任务,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菏泽重要讲话精神,实现科学赶超、后来居上目标的重要举措,坚决遏制扶贫领域腐败现象是全面从严治党、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市仍有91万贫困人口等待脱贫,扶贫攻坚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各项惠农财政补贴和扶贫专项资金,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保障。但是,一些基层干部却利用掌握国家扶贫政策之便,滥用手中职权,把贫困群众的“救命钱”当成了手中的“唐僧肉”,视党纪国法如无物,顶风违纪、肆意妄为、予取予夺。其所作所为,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的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必须予以严惩。
   市纪委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定陶区冉堌镇扶贫领域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进一步严明纪律,从政治的高度,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相关决策部署,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