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年08月16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2]

紧盯工程安全实行铁腕追责

●建筑工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一律顶格处罚●发生死亡事故一律暂扣责任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报讯(记者 赵德高) 昨日,牡丹晚报记者从菏泽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现场观摩会上获悉,近期我市开展了为期半月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 “回头看”专项检查,今日起联合督查组将对各县区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拒不整改的建设工程实行停工整改。今后,我市将对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实行铁腕追责。
   7月底,我市安排部署了为期半月的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回头看”专项检查活动。8月16日起,我市将再次组织质量、安全联合督查组,对各县区“回头看”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抽查地基基础、主体工程质量、脚手架搭设、起重机械保险限位、安全防护等关键环节。对一些整改措施仍不落实或拒不整改的工程项目,加大处罚力度,执行停工整改,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执业证。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和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测机构是工程建设实施的主体,也是工程质量安全责任的主体。今后,我市所有新建项目开工前,参建单位都要与项目负责人签订授权书,项目负责人要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项目竣工后,在建筑物显著位置镶刻铭牌,注明参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严格执行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的各项规定,倒逼责任落实。
   对于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我市将实行铁腕追责。今后,工程项目凡发生死亡事故,一律依法暂扣责任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凡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一律实施顶格处罚。对拒不执行监管指令、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和人员纳入“黑名单”,对情节严重的企业负责人终身禁止开办建筑类企业,对情节严重的执业人员终身不予考核注册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的动态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