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年12月02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2]

雾霾赖着不走,我市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气象部门发布霾黄色预警;本次雾霾天气预计将持续到12月3日
本报讯(记者 姜培军)雾霾再次来袭,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全市自12月1日16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本次雾霾天气预计将持续到12月3日。
   连日来冷空气势力较弱,我国大部地区雨雪稀少,气温持续回升,受静稳天气影响,华北等地雾霾频繁。自昨日开始雾霾影响范围逐渐增大,至昨日11时许我市大部分地区出现中度霾,局部重度霾,市气象台12月1日11时23分发布霾黄色预警信号。根据山东省环保厅发布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信息,昨日15时我市AQI(空气质量指数)为253,为全省17市最高,达到重度污染量级,首要污染物为PM2.5。
   12月1日,菏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的公告: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会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省级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预计12月1日至4日,京津冀及我省西部地区空气质量将可能连续3天达到重度污染。经预报会商,预计12月1日至12月3日,我市空气质量AQI指数大于200小于300。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全市自12月1日16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记者从市气象部门获悉,4日以前气象条件不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消除,中度或重度霾将持续。
   菏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提醒公众及相关单位采取以下措施做好防护与应对:儿童、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减少或暂停露天体育比赛活动及其他露天举办的群体性活动。室外作业人员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加强自我防护。公众应减少驾驶机动车出行,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减少污染排放,空调温度设定不高于18℃,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排污单位要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