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年12月02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18]

声 明

菏泽鑫盛路桥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因老化,自公告之日起声明作废,不再使用,并重新申请合法有效印章。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