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年01月13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4]
菏泽市政工程施工套上了“紧箍”
本报讯(记者 邵建国) 牡丹晚报记者从我市相关部门获悉,《菏泽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日前印发,自今年1月起实施。
根据规定,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变更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偷工减料。监理单位要加强施工现场和质量行为管理,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每道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应当向监理报验,经监理验收合格,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制定施工区域交通疏导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方便人民群众出行。对影响通行的地段必须设置明显的施工交通安全警示牌、夜间警示标识等,必要时应修筑便道、便桥。监理单位在监理实施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监督机构。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产生的污染和危害。
根据规定,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变更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偷工减料。监理单位要加强施工现场和质量行为管理,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每道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应当向监理报验,经监理验收合格,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制定施工区域交通疏导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方便人民群众出行。对影响通行的地段必须设置明显的施工交通安全警示牌、夜间警示标识等,必要时应修筑便道、便桥。监理单位在监理实施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监督机构。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产生的污染和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