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年01月19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2]
重污染天气预警由红色调整为蓝色,应急响应由Ⅰ级调整为Ⅳ级

菏泽首次单双号限行措施解除

限行80小时,市区交警劝返被限车辆7000余辆次
本报讯 (记者 冯 锴)昨日16时,随着我市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调整为蓝色预警,持续了80个小时的城区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终于解除。今日6时起,我市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调整为Ⅳ级应急响应。
   昨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知,经国家、省预报会商,1月19日开始一股强冷空气自西北到东南逐渐影响我省,污染物扩散条件逐渐转好,我市空气重污染程度将于19日白天得到缓解。按照国家、省要求,根据《菏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我市于昨日16时将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调整为蓝色预警,全市自今日6时起将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调整为Ⅳ级应急响应。
   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市区大队大队长张俊福向牡丹晚报记者介绍,根据《菏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因为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于昨日16时解除,自1月15日8时启动的城区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于昨日16时同时解除,各执勤中队撤除了限行区域外的警示牌,限行区域内不再对限行车辆抓拍。据介绍,单双号限行期间,交警部门在菏泽城区限行区域外劝返被限车辆7000余辆次。
   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提示,儿童、老年人和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特别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外出采取防护措施,尽量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关于由重污染天气I级应急响应调整为Ⅳ级应急响应的公告
   经菏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全市自2017年1月19日06:00起由重污染天气级Ⅰ应急响应调整为Ⅳ级应急响应。提醒广大公众减少户外活动,鼓励绿色出行,做好自身防护。
   特此公告。
  菏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