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综合

下一版>

<上一版

日期:[2017年03月24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7]

男子深夜肇事逃逸,受害者遭后车碾轧惨死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冯 锴
   发生交通事故,停车救人、报警、承担相应责任是理所应当的事情。然而,牡丹区大黄集镇的刘某驾车在深夜撞了人,非但没有停车,反而为了逃避责任选择逃逸,以至于被撞者又惨遭后来车辆碾轧。不过,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事发四天后,刘某还是被交警部门抓获。3月21日,刘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事发深夜,场面惨不忍睹
   3月16日22时10分许,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事故科民警接到群众报警,220国道马岭岗镇附近发生一起车祸。
   值班民警赶到现场,发现一名男子已经死亡,由于事发路段没有路灯,从现场情况看,这名死者在发生车祸后应该被其他车辆碾轧,场面惨不忍睹。
   肇事车已经逃逸,事发现场附近遗留一些疑似轮眉上散落的碎片。附近一家店铺的店员反映,当时他正在关店门,忽然听到一声巨响,循声望去,看到一辆车从事发地点向南急驰而去。由于天色昏暗,他也只能从灯光判断肇事车是一辆小型车辆。
   由于事发路段道路修整,警方安装的监控探头均已停用;而办案民警经过咨询汽车销售公司,现场散落的轮眉碎片为十分普通的部件,无法据此确定肇事车型。
  比对百余段录像,警方确定肇事车
   事故科民警常建乐向记者介绍,沿肇事车逃逸方向经过彻夜寻找,警方仍没有发现有价值的线索,只能将希望寄托在沿途商铺的民用监控上。
   从牡丹区马岭岗镇纸坊开始,民警只要发现商铺安装监控,就将监控录像拷取,再仔细比对。在对100多段监控录像进行比对后,尽管画面质量极差,民警还是从中发现了重要线索。
   常建乐介绍,在马岭岗镇调取的一段监控中,恰好拍到受害人事发前向事发地点步行的画面,根据其到事发地点所需时间进行推断,警方排查出三辆有嫌疑的小型车辆;而在王浩屯镇一处监控录像中,一辆白色车辆停在了监控画面内,虽然只能拍到车头部分,但可以清晰地看出,驾驶员下车,两次查看车辆左前轮部位。
   由此,民警分析认为这辆车嫌疑极大,并以此为重点展开侦查。
  他两次错误选择,最终酿成悲剧
   根据监控录像,民警判断嫌疑车辆停在了东明县东明集镇。3月20日晚,反复查看了监控录像后,民警终于在一段路口监控录像内又发现重大线索。民警经过实地查看,发现嫌疑车辆的运行轨迹通往一个集贸市场,遂以集贸市场为重点进行排查。
   3月20日20时50分左右,民警常建乐在集贸市场内发现一辆盖着车衣的车辆,从外型上看是一辆越野车。掀开车衣,常建乐如释重负。原来,这辆车左前轮方向有明显碰撞痕迹,经过比对碎片,这辆车就是肇事车!
   经过查询,该车车主为刘某。
   随后,在东明县公安局东明集派出所的协助下,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事故科民警将刘某控制。经审讯,刘某对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刘某交代,事发当晚,他驾车从菏泽市区返回大黄集镇。行至事发地点时,他感到左前侧忽然出现一个人影,接着就听到一声撞击的声音。他下意识地踩了一下刹车,并右打方向盘避让。此时,他本应停车查看,却做出了一个错误的选择,担心承担责任直接驾车逃逸。
   当行至王浩屯镇时,他没敢回家,而是逃往东明县东明集镇女朋友处。由于不确定是否撞到什么东西,他在途中停车查看。而在确认发生事故后,他完全可以报警说明情况,但他再一次做出了错误选择,继续逃逸。
   3月21日,刘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微友留言版
   3月21日,牡丹晚报微信公众号以《菏泽一男子通过“陌陌”约女网友,惨遭绑架杀害!》为题,讲述了家住菏泽城区的男子刘伟(化名)和一名女网友见面后,被女网友伙同他人绑架、最后惨遭杀害的事情。本条微信吸引了广大市民关注,点击量高达40155次,点赞数为843次,共有124条留言,微友们众说纷纭,现撷取本报微友留言如下:
   昵称为“张国栋”的微友:好色害死猫,没办法,只能对他说一句:一路走好!
   昵称为“天蓝蓝海蓝蓝”的微友:
  小小年纪竟做出如此伤天害理之事,现在的“95后”价值观如此扭曲,和我们的家庭教育、社会环境是分不开的,值得反思!
   昵称为“水至如冰”的微友:网络是虚拟,交友需谨慎。一招不防范,命已归西去。警惕警惕警惕!
   昵称为“逍遥游”的微友:色字头上一把刀。
   昵称为“cc茜茜”的微友:何必为了钱走上一条不归路!钱是王八蛋,没有咱再赚。真可惜了。
   昵称为“梁振华”的微友:将会听到正义的枪声!
   昵称为“叶文君13666535285”的微友:交友须谨慎。钱虽然是好东西,但更好的还有自己的生命,一念之差造成两家人伤害,悲哀,悲哀!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赵亚雯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