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创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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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年04月25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3]

住房公积金政策问答

(四)
22、住房公积金账户销户提取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手续时,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提取种类同时提供:
   (1)职工离休、退休的,应提供职工离退休证或人事劳动部门批准离退休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合同)原件和复印件(1份)。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并暂无新就业单位的,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职工离职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4)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应提供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或户口注销证明或公安部门宣告死亡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继承人的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
   (5)调出本市的,应提供工作调动函或户口迁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出国定居的签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3、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时收费吗?
   答: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所有业务均不收费。
   24、房屋装修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答:房屋装修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25、什么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政策性贷款。
   26、哪些人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在全国任一地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并逐月连续缴存满6个月、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日前6个月内无公积金支取记录、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即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7、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和首付款比例有何规定?
   答:首次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或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改善性普通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购买二手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评估价值的30%;购买非住宅、别墅或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非国有土地上的住房,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28、购买哪些楼盘的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我市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楼盘实行准入制。凡购买符合公积金中心准入条件、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并签署合作协议的楼盘住房,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9、借款人到哪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借款人可到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网点申请贷款。楼盘实行属地管理,即各县区管理的楼盘,到各县区管理部申请;市直管理的楼盘,到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的商业银行办理申请。目前,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的商业银行共7家,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具体受理银行,由开发商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合作协议时确定。
   30、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和期限如何设定?
   答:我市的现行政策是: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已婚家庭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身家庭,最高可贷3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可贷5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长期限为30年。单笔(每户)贷款额度的具体计算方法是,借款人月还款额不高于借款人、配偶及其共同借款人月收入的60%,或还款后家庭剩余收入能满足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基本生活费单身家庭按不低于500元/月、已婚家庭按不低于1500元/月核定)。最长贷款期限,按主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延长5年计算。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