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年06月21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5]
牡丹区加大违法建设治理力度
本报讯 (通讯员 郜玉华梁永胜)6月20日,牡丹区打击违法建设指挥部发布通告称,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将进一步加大拆除违法建设力度。
据悉,本次治理范围为城市规划区内和镇域建成区范围内,所有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道路管道等建筑工程。自通告20日发布起三日内,违法建设当事人应当自行拆除;凡不能自行拆除的,由有关部门强制拆除,拆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违法当事人负责承担。妨碍、阻挠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在强制拆除违法建设过程中,所涉及单位和个人财物的清理、搬移和保管,均自行负责;无法确定归属的,其财物由区打击违法建设指挥部妥善保管。
据悉,本次治理范围为城市规划区内和镇域建成区范围内,所有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道路管道等建筑工程。自通告20日发布起三日内,违法建设当事人应当自行拆除;凡不能自行拆除的,由有关部门强制拆除,拆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违法当事人负责承担。妨碍、阻挠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在强制拆除违法建设过程中,所涉及单位和个人财物的清理、搬移和保管,均自行负责;无法确定归属的,其财物由区打击违法建设指挥部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