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要闻

下一版>

<上一版

日期:[2017年06月22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2]
市食药监局提醒市民,经多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

这9批次防晒类化妆品不合格

本报讯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孟 欣) 6月21日,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经多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广州市有喜化妆品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生产的9批次防晒类化妆品不合格。市食药监局提醒市民,选购护肤防晒化妆品需谨慎。
   这些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所在地食药监局正在对相关企业进行核查,并对已上市销售的相关产品采取召回等措施。国家食药监总局也已要求所有化妆品经营企业对上述产品一律停止销售。
   近日,我市连续高温,最高达到35℃。高温天气里,如何选择防晒类化妆品成为市民共同关注的话题。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关注化妆品使用安全,远离化学危害,如发现相关批次不合格产品可及时拨打电话12331投诉举报。
  不合格防晒类化妆品名单
  ●广州市有喜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丽颜世家水薄润白防晒乳、露兰姬娜防晒露和丽颜世家防晒霜;●广州市梵蔻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云妃防晒乳(涉嫌假冒);●广州市开洋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诗黛纷妮美白防晒霜;●广州市吉莉安日用化工有限公司 (委托方:深圳市梦迪雅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生态坊诗高纯美白防晒露;●广州市科丽雅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珍珠白·补水美白阳光乳;●广州市胜梅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名蔻八倍水清盈保湿防晒乳;●广州影星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无瑕修颜防晒BB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