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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年06月26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12]
女子数米外摔倒,司机承担一半责任

近日,安徽宣
   城的肖先生在路口
   左转弯借道时,路遇相隔数米骑电瓶车的行人摔倒,6月24日下午,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通过@广德交警发布了官方通报。通报称,司机未报警并驾车离开现场。肖某因涉嫌没有安全谨慎驾驶被认定需承担事故责任。该段视频经@时间视频曝光后,引发舆论热议。
  电动车距汽车数米摔倒
   司机肖先生告诉笔者,6月20日下午自己驾驶汽车在一个丁字路口支路左转弯驶入主路时,路遇两名在县道骑电瓶车的女士,两人在未与自己汽车有接触的情况下相继摔倒在了路边。
   肖先生称自己驾驶的汽车距离两名摔倒的行人还有几米远,便没有上去扶。“我也怕他们讹上我”。在看到两名女士自己站起来之后,他才离开了现场。
   “这也不属于碰瓷,那个路面状况可能不太好,在刹车的时候导致他们摔倒了。”肖先生告诉笔者。他说在当天该路段还发生了另一起重大交通事故。
   当晚8时左右,司机肖先生接到了交警的电话,并被告知当时两名女士已经报警,自己涉嫌肇事逃逸。
  交警:双方承担同等责任
   广德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一名彭姓警官称:“交通事故并不一定是两车非要碰撞在一起,司机从支路左转弯驶向主路的时候没有确保安全谨慎驾驶,影响了两位骑电动车的女士。”彭姓交警还说,两位行人也应承担同等责任,因为她们也有操作不当的行为,并不是因为肖先生是机动车司机才做出这样的判定。
   24日下午,广德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发布了关于该起交通事故的官方通报。通报称,司机肖某发现左侧直行电动车时才停车避让,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沈某某、魏某某,在没有红绿灯的道路上遇行驶轿车时避让不及,未确保安全通行,是造成事故的另一原因。
   司机肖某承担本起事故同等责任,沈某某、魏某某共同承担事故同等责任,并通知各方当事人到誓节交管中队接受处理。双方如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提出申诉。
   肖先生告诉笔者,希望官方通报能让更多的人看到,吸取自己的经验教训,不要犯类似错误。但他表示自己至今仍未同意签署认定书,他还要和自己的律师沟通一下是否要提出申诉。上图为事发现场。任 敏
  网友:这种责任认定方式或被“碰瓷者”利用
   在这个事例中,目前看不出究竟肖先生车辆行驶跟这两位妇女的摔到有什么因果关系,这种“无接触担责”的情况恐怕会让所有司机都产生“不安全感”,因为他们开着开着车就可能因为周围某人摔到而承担责任。
   于是有人怀疑这种责任认定方式会被“碰瓷者”利用,而这种普遍存在的担忧恐怕就不是肖先生一个人的责任如何认定那么简单了。
   当然,目前此事的拼图还不完整,交警的解释比较简单,尚缺乏具体的细节;而当事另一方的两位妇女也没有发声,网友锐评君说,倒是很想听听这两位女士的说法,看看她们是怎么描述自己的摔倒和肖先生行车对她们的影响,或许有目前尚未知晓的细节可说不定。
   那么现在缺乏的,恐怕就是交警对此问题的进一步解释了,也就是在没有接触的情况下,如何认定非机动车与周边交通参与人跌到、伤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种因果关系本身是否足以支持事故责任认定?这样才能打消广大司机心中的不安全感,也让自己的执法变得更具有说服力了。 贺世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