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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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年12月15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4]

正高级中小学教师菏泽又添16人

其中小学教师4人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韩 波) 昨日,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全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日前结束,我市上报参加正高级职称评审的教师有16人通过评审 (其中有4名小学教师),成为我市第三批获得正高级教师资格的中小学教师。自2013年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以来,截至目前我市共有43名中小学教师获得正高级教师职称资格。
   2012年国家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进行改革,改变以前中学和小学分别独立的职称序列,中小学教师在职务等级上统一设置为正高级、高级、一级、二级、三级教师五个等级,增加了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比例,解决了优秀小学教师评聘正高、副高职称的问题和优秀中学教师评聘正高职称的问题,同时规定申报高级职称必须有在农村学校任教的经历。这极大地鼓励了广大教师投身教育事业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