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版:看菏泽·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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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年12月15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5]

菏泽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

广大市民应减少户外活动,选择绿色出行方式,做好自身防护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文杰)记者昨日从菏泽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获悉,全市自12月14日00:00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
   根据国家、省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中南部14日至15日将出现中至重度污染天气过程。根据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菏泽市于12月13日20:00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全市自12月14日00:00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请广大市民减少户外活动,选择绿色出行方式,做好自身防护。
   根据《菏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非冰冻期每日对城区主次干道进行至少3次洒水抑尘作业;在市、县城区内实行交通管制,禁止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及黄标车通行,禁行渣土砂石运输车辆;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按照“一厂一策”采取停产、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等措施;也可采取轮流停产、限时停产、限排和应急减排置换等方式实现应急减排目标;砖瓦窑(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玻璃棉(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石膏板等建材行业、碳素、涉及原料药生产的医药企业VOCs排放工序、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企业VOCs排放工序、焦化、铸造等行业已开始实施错峰生产的,严格落实错峰生产要求;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企业禁止运输车辆进出厂区;燃煤机组(锅炉)严格执行超低排放限值,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水泥粉磨站、混凝土搅拌站、沥青拌合站、蒸汽压力砖生产一律停产;木板加工等产业集群一律停止生产;除应急抢险外,市、县城区停止所有房屋建筑、拆迁施工工地、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督查,督导施工单位强化工地抑尘措施;建筑工地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截至12月14日16时,菏泽API指数为197,PM2.5指数为148,PM10指数为176。经预测,2017年12月14日,半岛、鲁中东部、鲁东南地区空气质量以良-轻度污染为主,首要污染物为PM2.5,PM10;鲁中西部、鲁西北、鲁西南地区空气质量以中度-重度污染为主,首要污染物为PM2.5,PM10。预计12月15日,菏泽空气质量级别为中度-重度,AQI范围为175-205,首要污染物为PM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