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看菏泽·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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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年12月26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6]

窃贼醉酒摔断腿,伤愈之后被批捕

本报讯 (记者 郭卫东通讯员 孙 新 赵艳丽)12月20日,在鄄城县第一中学新校区行窃时,由于醉酒摔断腿的窃贼张某某被鄄城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3月24日晚23时许,鄄城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接到县公安局指令:鄄城县第一中学新校区的一名老师报警称,在进行校园巡逻时,抓获一名盗窃嫌疑人。
   值班民警到达现场后了解到,当晚,三名值班老师在进行校园安保巡逻,当行至主教学楼附近时,听见墙角某处有微弱的呼救声。找到声源后,他们发现一名男子捂着腿蜷缩在墙角处,身上散发着酒气。其中一名老师开口询问,但该男子只喊救命,不回答任何问题。鉴于近期学校多间教室门锁被撬,值班老师警惕起来,对所在位置的教室进行检查,发现三楼一间教室后窗开着,而该男子又在此处摔断了腿,十分可疑。于是,值班老师立即拨打了110。
   随后,值班民警将醉汉拉到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经询问,该男子名叫张某某,21岁,鄄城县张庄村人,无正当职业。当民警问及其腿摔伤的原因时,张某某却支支吾吾不说话。民警对其展开了心理攻势,迫于压力,张某某如实交待了犯罪事实。
   2016年4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由于工作失误被老板辞退,自此,张某某就一直与几名社会混混一起厮混,打架、赌博,不务正业。当年5月,一次偶然机会,张某某想到了进校园盗窃,并开始行窃。截至今年3月份,张某某已相继三次潜入鄄城县第一中学新校区,采取撬开门锁的方式进入教室,在书桌抽屉里秘密窃取多名学生的现金,共计5966元。
   12月20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腿伤痊愈,鄄城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依法对其执行逮捕。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