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看菏泽·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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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01月11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4]

菏泽三小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提高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艳粉) 1月10日,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在我市市场住房租金较前两年上涨的情况下,为满足城市中下等偏下收入家庭及其他困难群体的基本住房需求,市物价局充分考虑供应对象的支付能力,按照城镇居民收入近两年20%的增长幅度,对交通家园、水岸嘉园、义乌小商品城三个小区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进行调整,上调幅度都不超过20%。
   据了解,市物价局会同市财政局,对交通家园、水岸嘉园、义乌小商品城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三年来的运营情况、周边房屋市场租金以及中低收入申请人年收入情况进行了调查测算,经研究,将交通家园、水岸嘉园、义乌小商品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做了相应的调整。租金标准的调整,对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民生保障和改善力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优化城区住房供应结构、合理引导住房投资和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调整后,交通家园公共租赁住房基准租金标准为主房4.2元/平方米·月,储藏室1.9元/平方米·月;水岸嘉园公共租赁住房基准租金标准为6元/平方米·月;自2017年12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11月30日。牡丹区义乌小商品城公共租赁住房基准租金标准为3.6元/平方米·月,有效期为3年,到期前三个月需重新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