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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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02月26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3]

捡价值40余万元失物,环卫工人几经周折寻主人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孟 欣
   “不是自己的东西,我绝对不要,做人咱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昨日,对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说起捡到价值40余万元失物寻失主的事,53岁的巨野县环卫工人闫玉香的话掷地有声。
   2月19日 (大年初四),闫玉香像往常一样,一大早就赶到所负责的巨野县前进路北段进行清扫保洁作业。
   上午9时许,在一处垃圾箱倾倒垃圾时,闫玉香发现一个棕色钱包。
   “钱包很新,鼓囊囊的,不像是被扔掉的。带着疑惑,我捡了出来,打开却吓了一跳。”闫玉香回忆道,钱包内有1000元现金、两张身份证、4张银行卡、两张存单、两张借条,没找到像名片一类的可提供失主联系方式的东西。
   “看着钱包内整整齐齐的财物、证件和单据,我当时就想:这是哪位粗心人将这么多重要的东西丢到垃圾桶了,估摸着应该急坏了吧?”闫玉香说,“将钱包收好,我一边在附近继续打扫卫生,一边张望着,看有没有寻找失物的人。”
   为方便失主寻找,闫玉香还写了张失物招领的纸条,粘贴到垃圾箱附近的墙上。
   可一天的工作结束了,闫玉香也没等来认领的失主。回到家,她和老伴一商量,就把情况上报给环卫处。在环卫处工作人员的带领下,他们到巨野县北城派出所报警寻求帮助。根据身份证上的信息,民警很快找到失主。
   原来,失主是巨野县田庄镇佃户屯村村民杨恩增。2月19日,他去县城办事时,不慎丢失钱包。发现钱包丢失,他却想不起来是在哪里丢的,随心急如焚、毫无目标地四处寻找。接到派出所民警的电话后,他便火速赶到派出所认领。
   在派出所,杨恩增见到了拾金不昧的闫玉香,得知她为寻找他这个失主而做出了一系列举措后,当即拿出钱包里的1000元现金塞给闫玉香夫妇,被当场拒绝。
   “没接到民警的电话前,我苦寻无果就有了放弃寻找的打算,却又不甘心,毕竟,钱包内的各类证件和票据加起来价值40余万元,对我来说不是个小数目。更重要的是,丢失后对票据上的人造成诚信缺失。”杨恩增昨日告诉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