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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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03月01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11]

商户燃放“开门炮”被处罚

本报讯(通讯员 朱建英)庆祝节后门市开业,定陶一商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定陶公安局依法行政处罚。这也是定陶警方春节后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者作出的首例处罚决定。
   2月21日8时许,定陶公安局西城派出所民警巡逻时发现,翰林公馆小区一商户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民警随即依法口头传唤该商户至派出所。商户赵某现年61岁,在翰林公馆小区门口经营一门市。21日早晨,节后开门营业,为图吉庆,他在明知禁止燃放的情况下,仍依照往年风俗燃鞭庆祝。赵某说,他存有侥幸心理,以为一两分钟就燃放完毕,不会被民警发现,没想到还是被巡逻民警抓个正着!
   赵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并称以后决不会再顶风而为,一定依法行事。办案民謷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赵某罚款200元的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