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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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03月12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6]

让群众获得更多绿色红利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会议上获悉,今年市住建系统工作首要任务除了安全生产外,还有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抓好建设扬尘污染防治,不仅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发展问题,而且是严肃的政治责任问题。把扬尘治理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要工作,坚决打赢攻坚战,让群众获得更多绿色红利。
   全市住建部门和相关单位要按照建筑工地 “7个100%”和拆迁工地“5个100%”及《菏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要求,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和自查自纠,重点落实混凝土搅拌站料场、厂房封闭覆盖等措施,混凝土运输车辆必须安装并使用防漏装置,确保整改到位后,报所在县区住建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复工,未经验收或未验收合格,不得开工、复工,违者一律贴封条并顶格处罚。
   房屋拆除企业须有三级以上建筑资质,并到各县区住建房管部门登记备案。推行房屋拆除施工招投标制度,把拆迁扬尘治理纳入拆除施工招投标重要内容。对不具备拆迁资质、不进行招投标或不纳入招标文件的拆除企业,将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施工场地充分利用新型车辆冲洗平台,发现车辆冲洗平台未启用或使用率不高等现象,一律先贴封条再顶格处罚。各县区住建部门要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优势,利用调度平台,实时监控施工现场治尘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污染物浓度是否超标,发现扬尘污染,立即组织执法队伍到现场督查,实施处罚或责令整改到位。
   据了解,今年我市对建筑工地扬尘治理采取严管重罚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对扬尘治理不达标的各类工地、混凝土搅拌站一律先贴封条再顶格处罚;对不配合整改的企业负责人,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在法定时限内拒不缴款的单位或个人,移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加强综合治理。扬尘治理不达标,处于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项目,限制相关企业招投标资格;处于施工阶段的工地,暂缓其质量验收;处于预售阶段的工程项目,暂缓预售许可证的发放。
   市住建局每季度对各县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通报全市。对存在问题的混凝土搅拌站、拆迁、建设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