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看菏泽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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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05月11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2]
我市出台政策,鼓励、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

创业担保贷款最高可申请10万元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武 霈) 5月10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下文简称《意见》),为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开设服务“绿色通道”,鼓励、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跨界融合,还将采取财政贴息、创业补贴等予以支持,每一项都是“真金白银”。
   《意见》明确了创业创新的支持对象,包括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具备一定经营管理能力,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的各类返乡下乡人员;重点支持积累了一定资金、技术、管理经验、销售渠道的返乡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有意愿、有能力下乡的城镇科技人员等;对国家和省结合新型城镇化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地区的返乡下乡人员给予优先支持。
   为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新创业,我市将放宽市场准入,设立“绿色通道”,推出“只跑一次”事项清单,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和“全链条”办理、全程电子化登记;加快电子政务平台系统全贯通、实现部门间信息资源全共享和“一网办理”。为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提供有针对性的创业辅导、政策咨询等服务,对进入创业园区的,提供集中办理证照等便利化服务。同时,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融资难是创业初期多数个人和企业要面临的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我市将整合涉农资金,探索建立市县两级担保体系,每县区财政部门至少安排1亿元担保资金。符合条件的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可申请最高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利率可在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个百分点,财政部门第一年给予全额贴息,第2年贴息2/3,第3年贴息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
   不仅如此,为了展示“招才纳贤”的诚意,我市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实施创业补贴,在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等创业领域内,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大力支持。对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且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按规定给予不低于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吸纳符合条件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足额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4个月以上的小微企业,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根据其实际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