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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05月30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13]

江苏天津等地上调高温津贴

新华社消息 6月,我国多地将迎来高温期。伴随着气温上升,从下个月起,很多地区都将持续为职工发放一笔高温津贴,而且一些省份还对高温津贴标准做了上调。
   根据公开报道梳理,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省份均已明确制定了高温津贴标准。
   从高温津贴发放时间来看,各地也因气候条件差异有所区别。如,北京、山西等北方地区的发放时间段为6到8月,海南省的发放时间长达7个月,为4到10月。
   在津贴标准方面,各省份的标准也不同。近期,一些省份还对高温津贴作出了上调。
   江苏将高温津贴标准从每月200元涨至300元,每年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
   天津的防暑降温费、高温津贴,则与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挂钩。根据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公布的通知,2018年该市职工的防暑降温费标准为168元每月,较上一年上调了10元,高温津贴标准为31元每天,比上一年上调了2元。
   河北则在去年调整了高温津贴标准。依照规定,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小时由1.5元调整为2元;没有防暑降温设备或有防暑降温设备但达不到降低工作场所温度效果的室内劳动者每人每小时由1元调整为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