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欢庆儿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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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06月01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6]

理性消费,快乐安全过“六一”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赵亚雯 通讯员 李艳梅
   六一儿童节到了,很多家长开始忙着给孩子选购节日礼物,儿童消费市场异常火爆,各类儿童用品和消费服务成为消费热点。为此,牡丹区12315消费维权申诉举报中心提醒社会各界,要重视儿童安全,谨慎消费、规避风险。
  选购服装需看清标签,留意“A类”标志
   选购童装需做到“一闻二看三注意”。首先,要闻一下服装是否有刺鼻气味;其次,要看标签,是否有商标、厂名、厂址、面料等标注标示,查看是否有 “A类”标示、“婴幼儿产品”等字样。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根据甲醛含量、PH值、异味等指标,服装分为三个级别,A类是婴幼儿用品,B类是可直接接触皮肤用品,C类是非直接接触皮肤用品。
   此外,要注意安全性和舒适度,要选择柔软性、透气性和吸湿性较好的面料,注意不要选择有细小装饰物的衣服,谨防孩子吞食。新服装可能会残留一些对人体有害的化学制剂等成份,买回来的衣服尤其是贴身衣物,一定要清洗后再让孩子穿着。
  儿童食品安全仍是首位
   给孩子购买食品要到正规经营场所,到具有经营资格、信誉好、讲诚信的商场、超市购买。选购儿童食品时首先要查看标签上是否有“QS”认证标志。“QS”标志是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市场准入的身份证明。未加贴“QS”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
   合格的进口食品还须符合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具有由检验检疫局出具的进口食品卫生证书,外包装加注“CLQ”激光防伪标志。
   还要查看产品包装上是否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家、联系电话、配料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说明标识,避免买到过期食品。教育孩子不要光顾地摊、流动商贩,并给孩子正确的消费指导。
  选购儿童玩具要认准“3C”标志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儿童玩具(童车、电玩具、娃娃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弹射玩具等)、泳具必须经过3C强制性安全认证,并在产品上贴有3C标志,家长在选购时一定要认准看清。
   温馨提示:为3岁以下孩童选购玩具,不要购买附带小零件或带有易拆下的小部件、带有过长绳索的玩具,防止发生划伤、吞食和缠绕等意外。
  出游一定要注意安全
   节日期间,孩子外出游玩一定要有大人陪同,并且在一些热闹、拥挤的游乐场所,一定要看管好自己的孩子。在游玩时,注意查看安全警示标志,教会孩子按照游乐场的安全规则游玩;同时,注意游乐场一些未被包裹、有尖锐棱角的器械,避免误伤孩子。
   牡丹区12315消费维权投诉举报中心特别提醒家长们,在消费时,应当向经营者索要消费凭证并保留一段时间,以便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时,可作为日后维权的依据。当遇到消费纠纷时,要主动向商家提出合理诉求,和解不成可向商场客服部或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寻求消费调解,如商家涉及违法行为的,可向有关执法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