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览九州

下一版>

<上一版

日期:[2018年06月01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13]

张文中及张文中案

张文中,1962年7月出生于山东。1983年从南开大学数学系毕业后,又先后在中科院系统科学研究所、美国斯坦福大学攻读博士及博士后。1994年,张文中在北京创立物美商城 (后重组称为“物美投资”),并开设了第一家超市。
   2004年,在全国500强企业排行中,物美集团位居205位,成为中国北方最大的连锁零售企业;2004年,在福布斯大陆富豪榜上,张文中以125亿美元的个人财产名列第125位。
   2007年 12月 25日,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向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张文中犯诈骗罪、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2009年3月张文中被法院以诈骗罪、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合并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服刑期间张文中两次减刑。2013年2月刑满释放后,张文中向河北高院提出申诉,2015年12月河北高院驳回申诉。2016年10月,张文中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27日作出再审决定,提审本案,并依法组成五人合议庭,于2018年2月1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