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看菏泽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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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06月04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4]
违规套取财政资金、利用职务便利索贿、盲目制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东明县纪委通报3起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姜培军) 东明县纪委近期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维护群众利益。为进一步传导压力,持续形成有力震慑,日前通报了3起群众身边的作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违规套取财政资金并截留惠农补贴
   东明县刘楼镇吕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吕皮昌等2人违规套取镇财政资金、截留群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款等问题。2016年7月,吕皮昌和吕庄行政村村委会会计吕政权以 “大队部建设款”名义从刘楼镇财所套取资金,账外列支,用于偿还垫支招待费、红白事款和建设大队部拖欠工资;2015年至2017年,吕庄行政村违规截留群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款,计入村账目,用于列支办公费土地平整等支出;2008年以来,吕庄行政村以“宅基地费”名义收取群众费用,账外列支,用于修桥、挖沟、建设文化广场以及卫生费、办公费等支出。上述问题,吕皮昌、吕政权负主要责任。此外,吕皮昌还存在扶贫低保工作中优亲厚友,违规为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近亲属办理低保问题。依据有关规定,刘楼镇纪委给予吕皮昌、吕政权撒销党内职务处分。针对吕庄行政村截留群众地力补贴款问题和吕皮昌优亲厚友为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近亲属办理低保问题,东明县纪委对刘楼镇政府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给予刘楼镇时任民政助理员范子平党内警告处分,东明县监委给予吕庄行政村包村干部杨红杰行政警告处分。
  利用职务便利索贿
   东明县长兴集乡王小台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建军等3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贿问题。长兴集乡刘小台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刘作福、高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高怀仁和李建军三人在任长兴集乡9号村台指挥部成员期间,以征地、清障工作中出力辛苦为由,以阻挠施工为手段,向9号村台承包方东明鲁泽航利建筑有限公司和施工方索要好处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依据有关规定,东明县纪委给予李建军、刘作福、高怀仁开除党籍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焦园乡规划办副主任李玉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以为李建军三人介绍施工方为由,向李建军三人索要介绍费,违反廉洁纪律,依据有关规定,东明县纪委给予李玉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盲目制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东明县沙窝镇谢寨行政村党支部委员兼西谢寨自然村负责人代春所等2人未经调查研究和可行性分析,盲目制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问题。2016年,沙窝镇谢寨行政村西谢寨自然村鱼塘扶贫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前期,该村没有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没有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和可行性分析,盲目制定方案内容,导致项目无法按照方案要求顺利进行,而且项目实施后未达到预期收益,贫困户分红未达到预期目标。代春所作为西谢寨自然村负责人,对此应负主要责任;该村包村干部李卫华,对扶贫项目监管不严,对此应负主要领导责任。依据有关规定,东明县监委给予李卫华警告处分,东明县纪委给予代春所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建议沙窝镇政府调换西谢寨自然村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