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览九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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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06月13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13]

全国首例侵犯烈士名誉案宣判

本报综合消息 6月12日,江苏淮安市检察机关提起的全国首例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在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经合议庭合议,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庭作出判决,确认被告曾某的行为侵害了谢勇烈士的名誉,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责令被告曾某在判决生效7日内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据显示,2018年5月12日下午,消防战士谢勇在淮安市某小区内执行救火任务时不幸牺牲,随后被公安机关批准为烈士、追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然而,就在烈士亲属、社会群众沉浸在悲伤时,5月14日晚,网民曾某针对谢勇烈士救火牺牲一事在微信群中发表极端性、侮辱性言论,歪曲谢勇烈士英勇牺牲事实,并宣称“别说拘留,坐牢我都不怕”。
   该案发生在《英雄烈士保护法》5月1日正式实施后,造成的社会影响恶劣。淮安市检察院发现该案线索后迅速介入、依法履职,在取得烈士近亲属的信任和支持后,5月21日,经江苏省检察院批准,淮安市检察院依法决定对曾某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院于5月22日受理该案。(鑫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