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6版:锐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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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06月13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16]

案例对低价游强买强卖有警示作用

北京慕公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昌松律师称,云南导游以强迫交易罪被判刑,具有很强的标杆意义。导游逼游客购物,情况严重可追究刑责,会产生比较好的社会效果。
   《刑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强买强卖商品,情节严重的,才成立强迫交易罪。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达到“情节严重”,可追究刑责,应予立案追诉:
   强迫交易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后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的;强迫交易3次以上或者强迫3人以上交易的;强迫交易数额1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2000元以上的;强迫他人购买伪劣商品数额5000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1000元以上。
   本案中,涉事导游强迫交易人数达8人,金额达1.5万余元,都达到刑事追诉的标准。刘昌松律师介绍,此前很少有导游受到严肃处理,包括行政处罚。此次案例对黑导游,最主要是对低价游强买强卖有警示作用。王 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