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看菏泽·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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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08月07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3]

超标准接待、违规操办婚丧事,这些当事人被曹县纪委通报处分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姜培军)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近日曹县纪委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曹县第三中学超标准接待问题。2018年3月31日,曹县第三中学承办菏泽市联考学校教学研讨会,中午安排参会人员就餐时使用烟酒,违反了公务接待相关规定。给予办公室主任王恋访党内警告处分,曹县第三中学党支部副书记、校长冯俊西和党支部书记、副校长刘大为监管不力,对二人予以诫勉。
   曹县倪集卫生院党支部委员、副院长付伟违规为其女儿操办婚事问题。2018年4月9日中午、晚上,付伟在曹县恒辉大酒店为其女儿操办婚事设宴28桌,邀请本院职工、本街道乡村医生等亲属以外人员参加,并收受礼金,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给予付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倪集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陈济伦监管不力,对其予以诫勉,违规收取的礼金已追缴。
   曹县古营集镇崔马杨行政村党支部书记王明忠违规为其弟弟操办丧事问题。2018年4月28日,王明忠为其弟弟操办丧事,设宴54桌,并占压村内道路,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给予王明忠党内警告处分,崔马杨行政村包村干部马芹监管不力,对其全镇通报批评。
   曹县朱洪庙乡范李行政村村委会委员杨学中违规为其女儿操办婚事问题。2018年5月4日,杨学中为其女儿操办婚事,邀请亲属以外人员参加,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给予杨学中党内警告处分,范李行政村党支部书记付兴印监管不力,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