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看菏泽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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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08月24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2]

市民热情高涨,“创城图片”刷爆朋友圈

《菏泽文明20条》一经发布就引起市民高度关注
本报讯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武 霈) 连日来,一张张标注着 “我为文明菏泽代言”、“菏泽文明20条”的图片被市民广泛转发,迅速在微信朋友圈里刷屏。在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之际,我市正式发布《菏泽文明20条》,号召全民参与,引发高度关注。
   据悉,菏泽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前期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途径,广泛听取民意、汇聚民智,结合菏泽实际,经过提炼最终形成了《菏泽文明20条》。《菏泽文明20条》一经发布,立刻引起众多市民转发,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转发人不仅有市县区各级部门、单位领导及干部职工,还有很多医务工作者、教育工作者、中小学生等各行各业、各个领域的群众。
   “看到微信朋友圈转发了‘我为文明菏泽代言’图片和‘菏泽文明20条’,感觉内容都很贴地气,比如不乱闯红灯、不逆行、不占道经营等,我们应当遵守。”市民刘永说。
   “作为菏泽人,有义务宣传、接力我们自己的文明创建工作,周围很多人都是带着这份责任感、归属感转发的。”网友“局外人”说。
   《菏泽文明20条》内容包括:1、公共场所不吸烟;2、垃圾分类不乱扔;3、不大声喧哗;4、不乱贴乱画;5、不随地吐痰;6、遛狗拴绳,粪便及时清理;7、咳嗽、打喷嚏时用手遮挡;8、礼貌用语不说脏话;9、乘车主动让座;10、有序排队不插队;11、出入电梯先下后上;12、不翻越护栏;13、行人车辆各行其道;14、不乱闯红灯,不逆行,不随意变道;15、不乱停乱放,不占压盲道;16、斑马线礼让行人;17、不过分劝酒;18、不剩菜,不剩饭;19、不乱摆乱放、乱搭乱建;20、不占道经营,不店外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