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看菏泽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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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08月30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6]

菏泽一幼童被抢?原是虚惊一场

民警:两名牙刷推销员被误认为人贩子,请大家不要过度惊慌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敏静
   连日来,牡丹区西城街道办事处穆楼街 “一幼童被抢”的事件持续发酵,不少家长十分惶恐,不敢让孩子出门。事情果真如此?8月29日,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赶往事发地了解事情真相。
  听到“孩子被抢”的消息,很多家长不敢带孩子出门
   “今天我骑电动车带着一岁多的儿子外出买葡萄,卖水果的大爷好心提醒,说就在27日下午,他邻居家的小孩险些被抢,孩子奶奶大声呼救,人贩子才没有将孩子带走。”市民张女士告诉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身为母亲,听到这样的消息,她十分害怕,随后将消息告诉了家人,叮嘱他们带孩子外出时,一定要谨慎。
   在微信朋友圈,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也发现了一则 “菏泽一幼童被抢,家长务必看好孩子的消息。”随后,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联系上了消息的发布者,她表示,朋友的姐姐在牡丹区西城街道办事处穆楼街亲眼目睹了抢孩子的过程,围观者众多,大家都听到了“有人抢孩子”的呼救声,幸好街道两侧有很多门市房,一些店主出来帮忙,孩子才没有被人贩子抢走。
  当事人:确实有人接触了家里的幼童
   8月29日9时,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来到了事发地,说起“幼童被抢”一事,很多居民表示,8月27日下午,这里确实发生了一件事情,吸引了众多市民围观,最后,当事人和对方还被带到了派出所。
   “听说当天下午确实有人抢孩子,被抢的正是我邻居家的小孩。”在一位居民的带领下,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来到了当事人的家中,只见大门敞开,但是,大门内两扇黑色的铁网紧锁。透过铁网,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看到了院子内一位年龄约在50余岁的中年妇女、一位年轻女子与两名幼童。中年妇女表示,8月27日下午确实在他们家发生了抢孩子的事情,当地派出所已经备案。不过,对于当天发生的事情,她不愿多说。
  两名推销员被误认为人贩子,双方均未要求追究责任
   光天化日,真的有明抢幼童的恶劣事件发生?目前,案件进展如何?随后,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来到了市公安局牡丹分局西城派出所,当天出警的民警还原了事情的真相。
   “推销员被当成了人贩子,两边发生了争执。”该所民警赵靖华告诉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8月27日16时许,接到报警电话后,他带领其他几名协勤立刻赶往现场。
   “赶到现场时,50多岁的妇女把一名20多岁的女性压在了身下,称该女子要抢孩子。”赵靖华说,当时,现场众多群众围观,场面十分混乱。经他们了解得知,50余岁的妇女是孩子的奶奶,被她压着身下的年轻女子是一名牙刷推销员。
   “一男一女两名年轻人走到中年妇女的院内推销牙刷,接触了他们家的小孩,老太太情绪激动,两边推搡起来。”据赵靖华介绍,孩子的奶奶说年轻女子在偷孩子,引来了众人的围观、拍照。弄清事实后,他们现场进行了解释,告诫大家,在没有弄清事实的情况下,不要随意传播照片与视频,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
   赵靖华告诉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随后,他们将双方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并做了笔录。在推搡的过程中,双方并没有明显的外伤,均不要求追究对方的责任,在民警的协调下,双方签订了协议书。
   “随便进入他人院内,本身就存在过失,我们对推销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赵靖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