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09月17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3]
市区73条街路新命名或更名
各类道路指示标识60日内更换
本报讯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振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依法规范地名,进一步提高城市品位和管理水平,依照国家地名命名原则,近日,市政府发出通知,决定对菏泽城区73条街路正式命名或更名。
这次正式命名的街路包括高新片区、牡丹工业园区、国花片区、中心城区和城南片区、东开发区五个片共68条街路。其中,国花片区街路以牡丹花名命名,体现
了中国牡丹之都特色(见右表)。新更名的5条街路分别为,原泰山路更名为七里河路、珠江路更名为运河路、珠江东路更名为运河东路、珠江名路更为运河西路、台湾路更名为台北路。
通知指出,序列街路名称仅限于新路命名、部分老路更名,不涉及的街路仍沿用原名。通知要求交通、公路、交警等有设置业务指示标识的单位,必须在通知发布60日内将指示标识按新的名称更换完毕;凡有印刷业务用图权限的单位,在印刷前必须将涉及地名名称部分报市区划地名科审查。
这次正式命名的街路包括高新片区、牡丹工业园区、国花片区、中心城区和城南片区、东开发区五个片共68条街路。其中,国花片区街路以牡丹花名命名,体现
了中国牡丹之都特色(见右表)。新更名的5条街路分别为,原泰山路更名为七里河路、珠江路更名为运河路、珠江东路更名为运河东路、珠江名路更为运河西路、台湾路更名为台北路。
通知指出,序列街路名称仅限于新路命名、部分老路更名,不涉及的街路仍沿用原名。通知要求交通、公路、交警等有设置业务指示标识的单位,必须在通知发布60日内将指示标识按新的名称更换完毕;凡有印刷业务用图权限的单位,在印刷前必须将涉及地名名称部分报市区划地名科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