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看菏泽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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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09月17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4]

菏泽分配170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

用于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
本报讯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姜培军)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昨日获悉,市财政局日前下发通知,将1700万元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分配给各县区及各相关部门。
   通知指出,根据省财政厅相关文件和市农业局、市水利局提供的分配意见,将省分配给我市的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分配给各县区及各相关部门,分别用于开展农业生产救灾工作和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及水毁工程修复等工作。通知要求各县区简化程序,特事特办,尽快将资金分解下达到受灾乡镇,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全市共分配农业生产救灾资金1100万元、特大防汛资金600万元,合计1700万元。其中,牡丹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29万元、特大防汛资金40万元,合计69万元;曹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17万元;成武农业生产救灾资金448万元、特大防汛资金40万元,合计488万元;单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488万元、特大防汛资金65万元,合计553万元;巨野农业生产救灾资金44万元、特大防汛资金40万元,合计84万元;鄄城农业生产救灾资金11万元;东明农业生产救灾资金63万元、特大防汛资金40万元,合计103万元;菏泽开发区特大防汛资金30万元;东鱼河管理处特大防汛资金100万元;洙赵新河管理处特大防汛资金100万元;闫潭管理处特大防汛资金75万元;谢寨管理处特大防汛资金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