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看菏泽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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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09月18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4]

单位院内禁放无牌电动车

菏泽开发区将对辖区各单位电动车治理情况进行检查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敏静)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昨日从菏泽开发区城市管理“十项整治”行动指挥部获悉,近日,该指挥部发出通告,将对辖区各单位电动车治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不重视、进度慢、院内存放无牌照二轮电动车、超标三轮或四轮电动车的单位进行电视曝光,并上报市指挥部。
   据悉,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十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城市交通环境治理,保障交通道路安全,根据《菏泽市城市管理十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菏泽开发区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不骑无牌照二轮电动车、不骑也不乘坐超标或非法运营的三轮、四轮电动车;禁止无牌照二轮电动车、超标三轮或四轮电动车进入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
   要求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带头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乱掉头、逆行,劝说亲友遵守相关规定,不骑无牌照二轮电动车,不骑也不乘坐超标或非法运营的三轮、四轮电动车。
   通知还要求,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社区、各基层组织、做好宣传,让广大市民遵守禁行规定,在市区禁行路段禁止驾驶无牌照二轮电动车、超标三轮或四轮电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