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5版:特刊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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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09月29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B5]
实行门前五禁止 落实路段包保制

丹阳街道办扎实推进“十项整治”让城市“靓”起来

“我的大阳电动车卖了,以后骑公共自行车上班。前几天办事处就与我们干部职工签定了《承诺书》,要求提前一周不驾乘超标电动车。”9月10日,骑车来上班的办事处工作人员王明立说。
   “您好,大爷,从今天开始,咱们不能再骑三轮车上路啦,这是市委、市政府整治超标电动车限行路段的要求,每个路口都有交警和志愿者执勤,希望您理解和配合!”9月16日,在市区人民路和中华路交叉口执勤的志愿者马吉栋正在劝导一违规骑车的居民。
   “废纸屑,瓜果皮,随手乱丢可不要。
   垃圾桶,对你笑,赶快让他吃个饱。
   清清水,欢乐流,随手关掉水龙头。
   出门多走几步路,绿色环保见行动。……”
   这是菏泽市开发区丹阳街道办事处文艺宣传小分队把“十项整治”行动编排成快板走街串巷宣讲的一个片段。
   连日来,丹阳街道办事处120多名机关干部、300多名社区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400多名志愿者,千余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到城市管理“十项整治”行动中去,直面问题齐上阵,“线上”反映“线下”立行,让“整治”问题“不过夜”, 对沿街商铺、主次干道、大街小巷、房前屋后、坑塘沟渠、楼道旮旯一个标准量到底……今年以来,菏泽市开发区丹阳街道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创建,秉持民生无小事,坚持思维创新,克服传统束缚,全力推进“十项整治”行动,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取缔以路代市、占道经营的马路市场,优化城区环境,对“脏、乱、差”做减法,向“绿色、生态、文明”做加法,扎实推进城市管理“十项整治”行动。
   截至目前,丹阳街道办事处重点治理了中华路、华英路、中山路、曹州路、和平路、丹阳路、振兴路、长沙路、长江路等25条城区主次干道,签订“门前五禁止”承诺书、张贴“门前五禁止”标示牌2600多份,治理店外经营490多户;清理流动摊点543 处;取缔废品收购点24家,停业整顿违规洗车点16家;清除乱贴乱画 “城市牛皮癣”3200多处,清除商户设置的路边基石2700多米,拆除桑屯、肖楼社区、大屯桥下违章建筑7000余平方米;拆除人民路、丹阳路、永昌路、中山路灯塔、门头广告等65处,面积542平方米。裸露土地植绿39000多方。
   宣教:铺天盖地宣讲广泛动员,居民热情高
   “十项整治关乎城市形象、关乎城市发展,关乎每个家庭,人人都应该参与,人人都要践行。不仅要有面子还要有里子……”这是丹阳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冒高温、战酷暑下社区、到小区,沿街逐家逐户向辖区内超市、宾馆、酒店、商铺和居民家讲解和宣传的一个镜头。
   为了让辖区广大居民对党的十九大提出的绿色发展有更深刻认识,对创城和 “十项整治”有全面了解,丹阳街道办事处先后印发 《共建全国文明城市、共享美好幸福生活─—致辖区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十项整治明白纸》等,利用社区广播、宣传车、民生直通车、微信公众账号等,大力宣传城市管理“十项整治”相关政策,引导居民自觉抵制身边的城市乱象。要求沿街2900多家电子屏不间断滚动播出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标语口号》和“文明菏泽20条”,办事处还悬挂创城条幅130多条、制作大型公益广告牌3000多平方米,发放宣传资料30000多份,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十项整治”营造了人人参与、家喻户晓的浓厚舆论氛围。
   齐心:领导率先干群同心点面结合,一个标准量到底
   为确保“十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丹阳街道办事处及时成立十项整治领导小组,建立专项工作微信群,街道考核督察组、各社区、各委办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在群内发布,有关社区、部门按职责认领,及时响应、迅速处理。
   “线上指挥”“线下解决”。丹阳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朱家福包保中华路,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武少俊包保人民路,其他副科级干部按照“划片包干”的方式,将所辖25条全部责任到人,要求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加大巡查力度,大力整治早餐夜市、水果摊点、出店经营、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乱搭乱建等有损城市形象、损害公共利益的不文明行为。形成了“面、片、块、点”四级管理责任网络。针对辖区老旧小区环境卫生问题突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精心筹划,统筹安排,会同执法部门对重点单位、重点路段开展联合执法,取缔占压消防通道、占道摊点、乱停乱放、拖移僵尸车等。发现问题全部当日处理,“绝不过夜”。
   对于电动车整治工作,丹阳街道办事处在大力宣传的同时,与机关干部职工、社区“两委”成员、社区党员等签订《承诺书》,明确规定:全体干部职工要带头在市政府设定的时间段限内的禁行路段、禁行区域、扩大禁行区域内,自觉不驾乘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车。倡议职工家属和中小学生拒乘以上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车。街道办事处要求干部职工在市政府规定的时间段限9月16日,提前一周不驾乘超标三、四轮电动车。办事处还专门成立督查小组,在办事处门口、社区等设点监督,对于来办事处办事的居民群众也要求不驾乘“超标”电动车。
  长效:签定门前“五禁止”承诺书,实行不间断督查
   丹阳街道办事处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剖析原因,找准治理最薄弱环节,制定实施方案。与商户签订 “门前五禁止”承诺书,张贴“门前五禁止”标示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门前五禁止主要包括:一是禁止店外经营、店外作业、摆摊设点、噪音扰民,二是禁止乱贴乱画、乱扯乱挂、乱堆乱放、乱晒衣物,三是禁止乱换门头、乱按牌匾、乱放灯箱,乱设广告,四是禁止乱停车辆、占压盲道、朝向不一、无序乱放,五是禁止乱泼乱倒、乱扔垃圾及自觉清除积雪、积水。这一做法进一步确定了“门前五包”责任区域、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责任期限,并根据责任单位、责任人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便于动态跟踪管理,实现契约化管理。办事处还督促辖区单位、经营门店积极担负起门前区域的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秩序等相应的市容环境职责。
   都庄社区对社区居民自行处置家中“超标”电动车的,签订承诺书,保证不在小区内存放,不在市区限定路段和区域驾乘“超标”电动车,奖补一辆“捷安特”自行车。若不信守诺言,将不能享受原居民的一切待遇,并两倍造价赔偿,社区还专门组成监督小组,及时监督居民承诺书执行情况。办事处召开中小学校长座谈会,发放《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方式问卷调查表》,对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及存在困难进行摸底统计,上报汇总情况,协调公交公司合理设置线路,增加公交站点和公交路线,在学生集中地方增加校车接送,更好地服务家长,方便学生出行,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助力。
   从9月16日起,丹阳街道办事处按照路段责任分工,由副科级领导带队,抽调300多名机关、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在市区中华路(桂陵路至西安路)、长江路(桂陵路至西安路)和人民路(长江路至北外环路)主要路口、社区、小区重点部位协助交警、城管对不按规定上路的三、四轮电动车、不文明出行现象和行为给予劝阻和教育。办事处会同城管采取明查、巡查、抽查工作机制,对“门前五禁止”和“文明劝导员”工作情况进行不间断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常态长效,不断提升辖区综合管理水平。
   目前,丹阳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有计划、有步骤稳步推进“十项整治”行动,拿出绣花针的功夫,规范管理,加大投入,不断探索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质,让城市越来越美丽、越来越整洁、越来越有秩序,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