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看菏泽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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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11月01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6]

网上学习造假币,钱“造”出来人被抓

本报讯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冯 锴)单县21岁的张某想发家,却没想着通过勤劳致富,而是在网上跟别人学习制造假币。结果,“造”出来的钱不仅没花出去,自己还被警方抓获。
   市公安局牡丹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王浩洋介绍,10月初,民警在走访过程中,接到一些商户反映,有人使用20元假币。该情况引起警方重视,立即展开侦查。经过十余天的工作,发现一个名叫张某的男青年具有重大嫌疑。民警将张某抓获后,在其住处搜出伪造的面值20元的人民币132张、彩色打印机1张以及带有 “防伪条”的打印纸738张。
   张某交代,自己生活比较拮据,又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一次偶然,他在网上发现有人传授制造假币的 “技术”,就跟着学起来。“学成”后,他便花了1000元钱购买了带有防伪条的打印纸,又在网上购买了彩色打印机。为了更容易将假币花出去,他特意选择了20元面值的人民币进行伪造,并按照学到的方法将假币做旧。
   然而,事情并没有他想象得那么轻松。假币制作出来后,他尝试着在牡丹区、东明县等地使用,却被商户轻易识破。
   警方介绍,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目前,张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