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看菏泽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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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11月06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3]

快 讯

菏泽3件作品入围省文艺节“优秀奖”
   本报讯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文杰) 第十一届山东文化艺术节全省优秀新创群众艺术作品汇演评奖结果近日公示,共评出22件作品授予“第十一届山东文化艺术节群众艺术新创作品优秀奖”,菏泽有3件作品入围。
   菏泽入围的3件作品分别是菏泽市群众艺术馆的擂琴与乐队《戏韵·高调风》、单县地方戏曲研究保护中心的山东梆子 《争婆婆》、牡丹区文化馆的山东琴书《网络情缘》。
   据悉,为推动全省群众文艺创作持续繁荣,山东省文化厅先后于2017、2018年组织、开展了全省群众艺术作品创作、征集工作。各级文化部门积极发动、认真实施,全省共报送557件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四个门类的新创作品,最终有88件优秀作品入选重点打造范围。
   作为第十一届山东艺术节的重要内容,省文化和旅游厅于10月18-23日在济南举办了88件重点作品参加的全省优秀新创群众艺术作品集中汇演。根据省委宣传部 《全省性文艺评奖改革方案》(鲁宣发〔2016〕29号)和省文化厅 《山东省群众艺术优秀作品创作及评奖办法》(鲁文群〔2017〕2号)要求,评委会经过严格认真的评选,共评出22件作品(音乐5件、舞蹈6件、戏剧5件、曲艺6件),授予“第十一届山东文化艺术节群众艺术新创作品优秀奖”,66件作品授予“第十一届山东文化艺术节群众艺术新创作品入围奖”。
  央财林改发展资金分配至各县区单位
   本报讯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姜培军) 市财政局日前下发通知,将1870万元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分配给各县区及市林业局。
   据了解,根据省财政厅鲁财农指 【2018】42号文件和市林业局提供的分配意见,市财政局将省分配我市的2018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870万元,分配给各县区及市林业局。这些资金主要用于开展森林资源培育、湿地保护与恢复、林业防灾减灾、森林公安补助、林业贷款贴息、林业科技推广示范等相关支出。通知要求,各县区及市林业局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农[2018111号)等规定,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1870万元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分配情况如下:牡丹区142万元、曹县149万元、定陶区125万元、成武130万元、单县394万元、巨野172万元、郓城82万元、鄄城157万元、东明99万元、市林业局4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