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看菏泽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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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11月26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4]

仅剩15天!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别忘采集信息

目前完成不到五分之一的采集量
本报讯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艳粉) 11月23日,全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视频推进会在市民政局召开。据悉,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我市信息采集工作起步较晚。截至11月22日18时,全市共全集信息7.6万条,离预估全市的40万条采集量还有相当大的差距,而且各个县区以及乡镇的进度不均衡。民政部门提醒,本次信息采集工作仅剩15天时间,请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前往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设立的集中采集点申报信息。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我市民政部门获悉,截至11月22日18时,全市共全集信息7.6万条,离预估全市的40万条采集量还有相当大的差距,而且各县区工作不均衡。根据目前情势,菏泽开发区采集工作已经进入尾声,有少数几个县区进度相对缓慢;有的乡镇(街道)一天采集180多条,有的乡镇(街道)一天采集50多条。按照12月10日前全市完成第一阶段采集任务的要求,全市日均采集信息量必须在1.7万条以上,而当前我市每天的采集量在8000条左右,非工作日的采集量则降低到2600条左右。下一步,各县区应根据城镇、农村等不同情况,加强宣传,通过多种方法途径,尽快把全市日采集量提高到2万条左右。
   据悉,此次信息采集工作的目标是全面摸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为其家庭悬挂光荣牌,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为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和工作运行体系建设,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奠定基础。此次采集数据不作为采集对象享受待遇的依据。
   采集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十二类人员:1.军队转业干部;2.退役士兵;3.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4.军队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5.复员军人;6.退伍红军老战士,包括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7.残疾军人;8.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9.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10.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11.病故军人遗属,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12.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民政部门提醒,距离本次信息采集工作仅剩15天时间,请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前往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设立的集中采集点申报信息。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前往户籍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时请携带本人两寸照一张;身份证;户口本;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等相关证件;残疾军人证、伤残民兵民工证、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等相关证件(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提供);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提供);立功受奖证件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