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看菏泽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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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11月27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7]

诈骗团伙拼“套路”,“输方”竟报警“求助”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冯 锴
   靳某等人通过抵押一辆车的登记证书骗取一笔贷款后,又想按同样的“套路”用这辆车的车钥匙再次骗取另一家“金融公司”的贷款。没想到对方“套路”更深,识破其伎俩后将计就计,将他们的车骗走。中了计的靳某见要车无望,竟然报警求助。警方自然没有“客气”,将两个团伙统统打掉,而且有了意外收获。
   11月24日,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在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北城派出所采访了这起充满“套路”的案件。
  遭遇“套路”,2万元只到手3700元
   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北城派出所副所长张洪雷介绍,故事还得从三个多月以前的一起报警说起。
   8月16日,一个叫靳某的男子来到北城派出所报警,称自己中了“套路贷”团伙的计,一辆车被该团伙扣押,还逼他还2万元的“贷款”。
   靳某介绍,今年7月份,他通过中间人张某联系了一家“金融公司”,准备抵押自己名下的一辆车来贷款。不久,张某带着“金融公司”人员到靳某家中看车。看完车之后,张某等人离开,但很快又返回。对方称,靳某这辆车只能贷2万元。靳某同意,对方便将2万元给了靳某,并将该过程录像。
   然而,靳某正准备将2万元钱收起,对方又将钱要回,称这次只能给5000元,他们还要将车开回公司进行定位仪等设备安装的程序。而给靳某的5000元中,对方又以手续费、中介费等名义扣除1300元。
   次日,靳某到该 “金融公司”索要剩余的15000元钱时,对方却拿出给钱时的录像,称2万元已全部支付,如果想要车,需要归还2万元钱并支付利息。
  峰回路转,“受害人”成了“嫌犯”
   接到靳某报案后,北城派出所随即立案侦查。
   经过侦查,办案民警于8月29日22时许,在一网吧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并根据张某的交代,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8月31日,犯罪嫌疑人肖某被抓;9月4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落网;9月7日,犯罪嫌疑人杨某被抓捕归案;9月8日,犯罪嫌疑人朱某投案自首。
   案件侦破并不难,但在办案过程中,在核查报案人靳某信息时,办案民警却发现了端倪:靳某家庭情况并不好,其名下却在2017年11月份突然多了一辆车,而他还没有驾驶证。这些情况让民警感觉,靳某并没有完全说实话。而在抓获张某等人后,通过审讯,证实了民警对靳某的怀疑。
   原来,张某帮助靳某联系了“金融公司”后,“金融公司”的杨某等人和张某一起去靳某家进行所谓的“家访”。而看到靳某家几乎可以用 “家徒四壁”来形容,杨某等人认为靳某不具备还款能力,随即离开。在回去的路上,杨某等人分析后认为,靳某肯定是通过该车来骗贷款,便决定将计就计,将该车骗走。于是,他们又返回靳某家中,并将给钱的过程录像。但随后,他们关闭了录像,以 “走程序”为由要回15000元,还扣除了1300元的中介费、手续费。最后,他们又以安装定位仪为由将车开走。
   据嫌犯交代,他们之所以敢这么做,是因为他们认为本就是从事不法勾当的靳某 “肯定不敢报警”。根据这一情况,再加上之前的怀疑,民警又开始对靳某展开调查,发现他确实有伙同他人进行诈骗的嫌疑。
   于是,靳某由之前案件的“受害人”,变成了另一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
  本想“黑吃黑”,结果被“黑吃黑”
   在掌握了相关证据之后,从10月30日开始,警方对靳某等人进行收网;截至11月3日,包括靳某在内的三名犯罪嫌疑人落网。
   经调查,郭某、靳某某等人发现,一辆车的登记证书、行驶证甚至把车钥匙放在一些所谓的“金融公司”都能贷出款,便产生了使用一辆车多处抵押进行“贷款”的想法。为了避免后期的麻烦,便拉了与靳某某同村的靳某“入伙”,并于2017年11月份,将一辆轿车过户到靳某身上,为的就是以靳某的名义贷款,即便以后“金融公司”找麻烦也是找靳某。而靳某家庭条件不好且又好吃懒做,听说有好处,便不假思索地加入。
   今年4月份,靳某、郭某、靳某某三人使用该车登记证书,在市黄河路一“金融公司”贷款5.2万元,被扣除各类费用后,该团伙实际得到不到4.2万元。嫌犯交代,这笔贷款他们就没想着还,因为这些所谓的“金融公司”除了扣除各类费用,还会收取高额利息,他们骗这些“金融公司”无非是“黑吃黑”。
   而他们准备使用车钥匙骗取“贷款”时,没想到对方“技高一筹”,不仅识破了他们的伎俩,还通过“套路”把他们的车给扣了,几经交涉未能要回,这让他们气急败坏。因为除了第一笔骗取到手的4万多元,他们还准备再多骗几家,才能保证不“亏本”。没想到,才骗到第二家,便被对方“黑吃黑”了。
   于是,在郭某等人的怂恿下,靳某报了案,希望警方能“帮”自己要回“作案工具”。
  顺藤摸瓜,打掉另外两个团伙
   在意料之外,对此“案中案”进行侦查时,民警还“顺带”着打掉了两个团伙。
   原来,民警调查张某时,发现张某还与另一起敲诈勒索案有关。今年5月份,付某想用自家一辆汽车抵押贷款而找到了张某。这辆购买时十余万元、开了不到一年的车,张某称只能贷出1.5万元。付某同意后,张某以安装定位仪等名义将车开走。之后,张某却以2.5万元的价格将车贱卖,后以手续费等名义扣除3000元钱后,给了付某1.2万元,并约定10天后还款赎车,否则将把车处理掉。
   而在第七天时,付某联系张某谈还款事宜,张某借口在外,并“安慰”付某不着急,一直拖到10天之后,张某突然变了脸色,以付某未如期还款为由,称已将车以4万元的价格变卖。如果付某想要车,拿4万元来赎,后又纠集其他人员采取殴打威胁的方式,强迫付某写下一张4万元的虚假欠条来勒索钱财。
   而在审讯过程中,民警又根据一名犯罪嫌疑人无意中说出的信息展开调查,将以给他人办理 “不用还”“黑吃黑”的贷款为由收取高额好处费的犯罪团伙打掉。
   目前,四起案件十余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