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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11月30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13]

公安部再推便民措施:对身份证照片不满意可申请重拍3次

本报综合消息 公安部29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自即日起施行深化治安管理“放管服”改革便民利民6项措施。其中包括居民身份证相片 “多拍优选”服务,群众如果对拍摄的居民身份证相片不满意,可以申请重新拍照3次,从中优选满意相片。
   笔者从会上了解到,自2004年全国开始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至今,累计制发二代证超过18亿张,居民身份证登记的人像信息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技术标准免费为群众采集,既减轻了群众的经济负担,也能够确保居民身份证作为法定身份证件登载相片质量的一致性。
   公安部治安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群众自身权利意识的增强,广大群众对本人居民身份证相片效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针对这一情况,一些地方公安机关为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提供相片 “多拍优选”服务,受到当地群众普遍欢迎,目前,已具备在全国推广的条件。此项措施实施后,群众在办理居民身份证时如果对拍摄的相片不满意,可以申请重新拍照3次,从中优选满意相片。同时,对于办理过居民身份证的群众,2年内再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可以使用原相片信息办理,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居民身份证相片的满意度。 (鑫静)